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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邮电大学电子工程学院2020年度人才引进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8日 15:45      浏览次数:[]

西安邮电大学电子工程学院2020年度人才引进公告

西安邮电大学是由陕西省人民政府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建院校,坐落于历史名城西安南郊文化区,是一所以工为主,以信息科学技术为特色,工、管、理、经、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在西北地区布局的唯一一所邮电通信类高等学校、陕西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

电子工程学院成立于200910月,由原电子与信息工程系(前身是1959年成立的电信工程系)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部分专业合并而成。学院以电子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为主要学科领域,以集成电路设计、光通信与光信息技术为特色和优势,在产学研用相结合、支持陕西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等方面作用重要、优势突出。  

学院设有6个本科专业,2个硕士授权一级学科、10个硕士点、2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现有在校本科生3400余人、研究生500余人。现有教职工2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77人,获得博士学位教工人数占总人数的48.22%。拥有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省级教学名师、省级优秀教师、陕西省科技新星及省级荣誉称号获得者等15人次,有3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重点科技创新团队。  

学院现有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通过教育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1个省级一流学科培育项目,1个省级一流建设专业,2个省级一流培育专业,1个卓越工程师试点专业,2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拥有省级实验教学平台5个,省级科研平台3个。近年来,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二等奖5项,省级优秀教材一、二等奖2项。科研能力水平不断提升,现有陕西省通信专用集成电路设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部级平台。先后承担国家“863”重大专项、国防“973”项目、国家科技攻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以及省部级项目40余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千余篇,获授权的专利30余项。科研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17项,其中“40Gb/s SDHSTM-256)光纤通信设备与系统项目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电子工程学院热忱欢迎广大海内外优秀人才前来应聘,共谋发展!

一、  招聘计划

单位

高层次人数

博士招聘

人数

学科专业及方向

备注

电子工程学院

2

6(电子3人,光学3人)

光学工程、嵌入式系统、数字信号处理、集成电路设计、电路与系统、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29-88166273
 
邮箱:telecom@xupt.edu.cn

注: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为引进的最低数量,优秀人才可不受计划限制。

二、 






招聘基本条件

1.高层次人才。应品德优良,学风严谨,身体健康。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有重大影响,取得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的学术成就;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具有较高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引领本学科的教学、科研科学发展的能力。

2.优秀博士。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师工作,治学严谨,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身心健康,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能够胜任本学科主干课程的教学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第一学历一般应毕业于高水平建设大学及以上层次高校,本科、硕士、博士阶段专业应一致或相近。

3.引进博士原则上都应为A类博士。

三、高层次人才层次分类

(一)第一层次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际知名科学家、国外相当于两院院士水平的人才。

(二)第二层次

年龄原则在55周岁及以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

2. 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

3.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入选者;

4. 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负责人;

5. 国家“973项目”、“863项目”首席科学家;

6. 成果突出,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ENCE》、《NATURE》杂志上发表论文至少1篇者;

7. 符合相当于以上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第三层次

年龄原则在45周岁及以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

2.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

3.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

4.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5.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

6.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入选者;

7.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

8.成果突出,在本领域国内、外顶级期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或获得其他突出创新性成果,在同行中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带头人;

9.符合相当于以上条件的其他人员。

(四)第四层次

年龄原则在40周岁及以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2.陕西省“三秦学者”、“特支计划”或“千人计划”入选者或其他省份相应层次人才;

3.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

4.省级青年科技领军人才或同等层次人才;

5.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第1人);

6.成果突出,在本领域国内、外权威期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或主持多项国家级项目或获得其他较为突出的创新性成果,在同行中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带头人(骨干);

7.符合相当于以上条件的其他人员。

(五)第五层次

年龄原则在32周岁以下,特殊情况可放宽到35岁,成果突出,一般应有1年以上(含1年)海外学习经历或师从知名导师或主持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1项,参与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经考察认定具有较大培养潜力,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发表SCI一区期刊或TOP期刊(中科院大类分区,下同)学术论文2篇;或SCI二区4篇;或ESI高被引前1%论文2篇。

四、博士遴选类别及条件

(一)A类博士:

应聘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国外期刊可以是通讯作者,国内期刊可以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下同)发表SCI一区期刊(中科院大类分区,下同)学术论文1篇;或SCI二区2篇;或SCI三区以上3篇;或ESI高被引前1%论文1篇。

(二)B类博士:

应聘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且其中1篇为二区;或SCI三区2篇;或在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

(三)C类博士:

达不到A类或B类博士招聘条件,但又属教学科研单位急需的人员,具有较大的发展潜质,已发表多篇高水平论文,试讲效果良好,为满足各教学科研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合约制招聘。

五、引进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

1.第一层次:

1)提供200平方米以上校内住房一套(房款由学校全额补贴,全职工作满10年后与校内其他职工享受同等的住房产权政策),并享受一次性安家费300万元;

2)提供科研启动费及实验条件配套费15003000万元;

3)提供年薪200万元;

4)配备工作室(或实验室)和教学科研团队,配备工作助手和工作用车;

5)配偶随调并安排工作。

2.第二层次:

1)提供160平米以上校内住房一套(房款由学校全额补贴,全职工作满10年后与校内其他职工享受同等的住房产权政策),并享受一次性安家费150200万元;

2)提供1000150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及实验条件配套费;

3)提供年薪100150万元;

4)配备工作室(或实验室)和教学科研团队,提供工作用车;

5)配偶随调并安排工作。

3.第三层次:

1)提供160平米以上校内有偿住房一套,并享受一次性安家费80150万元;

2)提供500100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及实验条件配套费;

3)提供年薪60100万元;

4)配备工作室(或实验室);

5)解决配偶工作。

4.第四层次:

1)提供160平米以上校内有偿住房一套,并享受一次性安家费5080万元;

2)提供10050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及实验条件配套费;

3)提供年薪3060万元;

4)配备工作室(或实验室);

5)解决配偶工作。

5.第五层次:

1)提供有偿住房一套(经济困难者最长可按3年分期付款),安家费1030万元;如果本人放弃住房,学校提供购房补贴5575万元;

2)提供3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

3)直聘为副教授或教授职称,享受聘用岗位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4)以适当方式解决配偶工作。

6.对于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一般来校工作不少于三个月),按照同层次人才的岗位待遇标准,以实际工作任务目标支付工作津贴,同时提供以下待遇:在校期间,提供住宿,保证工作用车;报销来校往返差旅费;以西安邮电大学名义发表的论文、申请的科研项目及取得的科研成果,按西安邮电大学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二)优秀博士

1.A类博士按事业编制管理

1)学校连续10年发放4000/月租(住)房补贴,安家费10万元;或连续10年发放购房补贴5.5万元/年;或提供购房补贴55万元。

2)提供1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

3)五年内聘用到副教授七级(一般应为科研为主型)岗位,享受聘用岗位的绩效工资待遇,五年内学校单列副教授人才指标。

4)考核管理。自入校之日起试用期6个月。须自入校之日起五年内晋升为副教授职称,或者达到各学科参照晋升副教授条件制定的目标任务。未达到目标任务、考核不合格者,降聘至讲师十级岗位,分10年发放租房补贴者,停发该补贴,并不再进行补助;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者,等比例退回购房补贴。

2.B类博士按事业编制管理

1)学校连续10年发放3500/月租(住)房补贴,安家费5万元;或连续10年发放购房补贴4.5万元/年;或提供购房补贴45万元。

2)提供5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

3)聘用到讲师十级(一般应为科研为主型或教学科研并重型)岗位,享受聘用岗位的绩效工资,五年内学校单列副教授人才指标。

4)考核管理。自入校之日起试用期6个月。须自入校之日起五年内晋升为副教授职称,或者达到各学科参照晋升副教授条件制定的目标任务。未达到目标任务、考核不合格者,分10年发放租房补贴者,将停发该补贴,并不再进行补助;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者,等比例退回购房补贴。

3.C类博士按人事代理管理

1)聘用到讲师十级岗位,聘期三年。聘期内享受学校按照国家规定提供的基本工资、津贴、福利等待遇。

2)提供3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

3)考核管理。自入校之日起试用期12个月。首次聘期结束后,学校根据应聘者的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首次聘期内应聘者获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等业绩,可随时转为事业编制,安家费、科研启动费按当年A类博士标准补齐差额。

六、遴选程序

按照学校《西安邮电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博士招聘工作的实施办法》(西邮校人〔20164)文件规定,由学院初审资格并组织思想政治和业务考察、人事处复审、心理测试、体检、报主管校领导审批。高层次人才还须经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七、报名方式

1.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直接与学院或人事处联系并投递简历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已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所在院校或工作单位开具的思想道德鉴定、学术成果证明材料(主要论文、论文检索证明、论文分区证明、著作、科研项目及获奖、发明创造及获奖等)。上述材料可先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到校面试时需核查原件。博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报到前核查原件。

2.留学回国人员报到前还需提供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报到证。

3.应聘人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录用资格。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西安邮电大学电子工程学院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29-88166273

招聘专用邮箱:telecom@xupt.edu.cn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西安邮电大学电子工程学院

邮编:7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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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9-88166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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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韦郭路西安邮电大学二号实验楼318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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